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指出: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。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实施方案,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。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,开展食品安全检查,督促相关行为主体落实责任;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......
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指出: 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加强食堂会计核算。食堂财务必须单独核算,独立设置食堂会计账簿,规范食堂收支管理,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,封闭运行并定期公布经费账目、配餐标准、带量食谱.
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指出:完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制度。各学校食堂的大米、食用油、面粉、肉、蛋、奶等,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,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;完善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。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《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......
华中区域(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河南):18995512650
华北区域(北京、天津、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河北、甘肃、宁夏、内蒙):19972075205
华南区域(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):18154329918
华东区域(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):15872439407
西部区域(四川、重庆、山西、陕西、青海、新疆、西藏):181543249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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