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食堂(简称“食堂”)财务管理,规范经营服务行为,保障广大师生权益,经研究,现提出以下意见,请各地研究执行。
华中区域(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河南):18995512650
华北区域(北京、天津、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河北、甘肃、宁夏、内蒙):19972075205
华南区域(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):18154329918
华东区域(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):15872439407
西部区域(四川、重庆、山西、陕西、青海、新疆、西藏):181543249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