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州、县市区教育局: 现将《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,认真贯彻执行。
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。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(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)启动实施以来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各地扎实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,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、身体素质明显提升。同时也要看到,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管理不严格、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、供餐质量和水平不高等问题。
近年来,全省中小学以“阳光食堂”信息化监管平台为支撑,深入开展食堂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,取得明显成效。但根据相关审计反馈,中小学食堂管理仍存在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、经营管理不规范、财务监管薄弱等现象,需要引起高度重视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,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,下同)食堂财务管理,规范食堂收支行为,严肃财经纪律,不断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
《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办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)食堂财务管理,规范食堂经营服务行为,维护广大师生切身权益,现提出如下意见,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。
华中区域(湖北、湖南、江西、河南):18995512650
华北区域(北京、天津、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、河北、甘肃、宁夏、内蒙):19972075205
华南区域(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):18154329918
华东区域(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山东):15872439407
西部区域(四川、重庆、山西、陕西、青海、新疆、西藏):18154324918
我知道了